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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認為,花了錢訂了旅館的房間,那個小小的私密空間就算是我的了;在那個住宿的短短21個小時裡,我要做什麼都可以,都是我的事。

反正門關起來,飯店都不知道。

 

說這句話,不太正確。

 

我當然不是說飯店業者會在房間裡裝監視器啦!至少正規的飯店業者是不可以這麼做的(事實上這也違法喔!)[註一]

我的意思是說,船過水不會無痕:你做過什麼事情,都難逃專業飯店人員的法眼。

 

這兩天賽咪服務的飯店出現了這麼一組客人:

 

入住之後沒多久,客人從房間裡打電話到櫃台來,表示房間裡頭打掃不確實,有些「不可饒恕」的髒污出現。

當下請經理去勘查過了,問題的確有點嚴重,本來想幫客人換個房間,但是當時時間有點晚了,飯店又客滿,於是沒辦法幫客人換房,更別說要幫他升等。

於是經理立刻讓房務打掃人員重新打掃過,並且做了一些相關的補償。

想不到客人「趁勝追擊」地說,通常在別的飯店碰到這種事情,就會免除住宿費,這樣才是「號稱五星級飯店的誠意」

經過溝通後,飯店同意將他當晚的住宿費再打對折(這位客人本來就已經以特殊價格入住,也就是再以他的特殊價再打對折)。

本來以為客人滿意地回房去了,結果沒想到客人打電話到房務部,東要西要了一堆東西,

大概就是拖鞋10雙、牙刷5把、四件套沐浴乳兩組.....之類的。

當下為了不再讓客人生氣,也就這麼著地提供給他了。

然後到了第二天,他又再向房務人員要了數量可觀的拖鞋啦、牙刷啦、洗沐浴組......等等東西

甚至到了晚上,他回房後還要求房務人員重新幫他把房間打掃起來,並且「補足」他的要求。

然後第三天、第四天都還是這樣。

而且他對我們房務部同仁也有些微詞:

「我有衣服要送洗,交給你們房務人員,他居然沒有當場清點內容物有什麼,這樣太不專業了!你們還號稱你們是五星級飯店?!」[註二]

「幫我送東西來的那個人,臉上一點笑容也沒有,讓我心生恐懼!我要求接下來幾天他都不准來打掃我的房間!請你們房務部主管確實告知!!」

然後有一天房務同仁回報,他房間裡的浴缸被染色了!(聽說被染成藍色......)

有鑒於客人特殊的清潔癖好,我們不太方便以味道強烈的除污劑去刷洗那個被染色的浴缸,所以偉大的房務同仁改以別種替代藥劑處理,弄了一番工夫好不容易把一缸子藍色給除掉了。

後來客人為了找地方曬衣服,他居然異想天開,拿了浴袍的繫帶綁起來當成曬衣繩來晾衣服.....[註三]

 

 

先不說這客人要了這麼多東西還毀壞了房間設備是什麼樣的心態吧,至少當他一開始「窮追猛打」地要飯店免除一晚住宿費這個行為,就讓飯店注意到他了.......當然這樣子的注意不是什麼好事。

 

要讓飯店注意到你,有兩種不同的效果,一種是好的注意、另一種是壞的注意。

好的注意當然是你到櫃台來不斷地讚美飯店、甚至帶一些家鄉名物來分享、或是小費打得很大方之類的,我們都會用一種正面的方式關注你。那種關注,可能親切到你會感到不好意思:「陳先生您回來啦?」「陳先生早啊!早餐吃過了嗎?今天早餐有您愛吃的XXX唷!」「陳先生等一下一樣9:00幫您準備好一台計程車到公司去嗎?」「陳先生今天晚上天氣轉涼,記得穿暖一點唷!」

 

不過這個客人倒是給飯店帶來壞的注意。

的確飯店在一開始的時候有疏忽,房間打掃不確實,所以讓他客訴了。但是客訴也得適可而止好嗎?

房費該不該打折、或是能不能免費都是可以「談」的。

高明的談判高手,能夠談到讓飯店覺得愧疚、對不起他,然後用最大的心思去彌補那件過失;

失敗的談判就跟本案很像,窮追猛打,這邊好處拿不到,我就從別處坳回來,只差沒有一哭二鬧三上吊。這樣飯店會從原本的同情、體諒,轉變成對這個人感到厭煩、討厭、甚至巴不得他趕快離開。

對了,賽咪曾經寫過一篇「賽咪教你有效客訴」一文,有興趣可以點回去看看唷!

 

 

我來說說這個客人後來在我們這邊的結果好了。

第一,他的一些欺負櫃檯、欺負房務部的事蹟,被完完整整地寫了一通長篇的報告,內容是幾月幾號幾點幾分客人找某某部門,要了某某東西

第二,上述的報告也被複製在客人的Profile(顧客資料)上了,而這個profile會在本飯店檔案裡要多久有多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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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圖為過往某客人的訂房備註截圖,非本案客人。但是我們也會這樣紀錄喔)

第三,因為我們不小心從他抱怨內容提到「那個『老椰』飯店都可以.......」以及房務員整理房間時看到大量高雄「汗來」飯店的提袋,我們已經打電話去徵詢過這兩家飯店是否也遭受過同樣的狀況。

第四,他今日退房時,有大批蝦兵蟹將在他的房間四周埋伏著,等他一退房就殺到房內看是否遺失任何物品(從客人喜歡要大量物品的習慣,我們有理由懷疑客人會偷走飯店物品)

IMG_4968.JPG

(這是用來看門外有誰的貓眼,賽咪本人今天就趁著他即將退房時,挑了一間在他對面的房間等著,透過貓眼盯著他的房門看。手上還握著對講機,客人一有什麼風吹草動我就會殺進去)

第五,這個客人被列入黑名單,永遠不接受訂房。我是指「任何渠道的訂房」

 

 

乖乖,「會吵的孩子有糖吃」,沒錯啦。這個客人吵過之後,後面吃得還滿開心的,我從貓眼裡看到他除了六箱行李之外,還另外提了4袋還是5袋疑似本飯店的備品離開(搞不好裡面還夾雜了很多「汗來」飯店的東西)。

但是,這樣真的值得嗎?如果我們大家還相信「台灣最美的風景是『人』」這句話,那麼,我們應該學著理性地去溝通、表達自己滿意或不滿意的訴求是不是比較好呢?!

 

 

接下來同場加映飯店小常識:

[註一] 刑法-妨害秘密罪315-1條:有下列行為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:
一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
二、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、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。

也就是說,在房間裡頭裝設攝影機、針孔攝影機等等偷拍或「光明正大」蒐證等行為是觸犯公訴罪的。一般正規飯店其實定期都會有「反偵測」的工作,通常這個工作會交由飯店的安全部門來執行;而因為客房裡隨時都會有客人住著,所以頂多只能以抽檢的方式,隨機取若干間房間出來,安全部門會以專業反偵測器材去房內做測試。如果讀者未來住飯店有「房間裡有沒有可能被裝針孔」的疑慮的話,是可以詢問飯店有沒有定期在做「反偵測」的工作,甚至,跟飯店提出「請幫我到房間裡做『反偵測』的掃描可以嗎?」都是可以被接受的合理需求喔!

不過不要隨便相信坊間偏方,說去電視後面、沙發布套裡找有沒有小洞.......對於這一種做法,我比較怕你把電視弄壞,或是自己把沙發布套給戳破咧.........

 

[註二] 飯店房務人員在當面收取客人送洗的衣物時,到底會不會「當面」清點送洗衣物的內容和數量呢?答案是不會。你自己想想,你自己的內褲或臭襪子,好意思讓你爸爸或你媽媽「清點」一下嗎?(賽咪假想畫面「橘色豹紋內褲一條」、「酒紅色提臀內褲一條」.......)我想應該是不會啦;就算你家真的都這麼做,那麼你到飯店來就會好意思嗎?再說了,你打電話請房務人員來收你的送洗衣物,很難保證來收的人是什麼性別啊?!如果你是個大男孩,洗衣袋裡頭裝的是你的TOOT性感提睪內褲,來收的是一個大學二年級還在實習的美眉,然後她在你面前從袋子裡面拿出那件TOOT,這樣OK嗎?賽咪我非常支持兩性平權,我也沒有任何性別主觀意識,不過我還是覺得私密的東西還是私密點好,不然飯店的洗衣袋幹嘛永遠都是不透明的?飯店人員如果真的到你的房間裡收取待洗衣物,頂多會問一下是否填寫洗衣單而已,順便詢問你是否有特殊洗衣需求(例如:漿燙.....等等),不會真的在你面前將之掏出來清點。所以賽咪對於本案客人提出的抱怨感到不以為然。

[註三] 我只是想要說一下,飯店有一種東西叫做「曬衣繩」,不過現在很多新建的飯店已經把這種東西省略了。給大家看一下什麼是曬衣繩:

IMG_4302.JPG

(花蓮太魯閣晶英酒店)

很抱歉,賽咪住過那麼多飯店,找了半天只找得到這一張照片,可見現在有多不常看到「曬衣繩」這種東西(我明明就記得我看過很多,怎麼都沒拍到.......)

新式飯店之所以取消曬衣繩,我想理由可能有幾種:

第一,曬衣繩容易發霉。這東西顧名思義是要拿來「曬」衣服的,但是它卻做在浴室內,一但被拉出來,就只有受潮的命運;你的衣服就算乾了,但天曉得繩子乾了沒就被收回去了,所以很有可能在裡頭發霉,我們的人員又從外觀看不太出來。

第二,曬衣「繩」是不好用的東西。既然是繩子,就會因為掛重而彎曲。如果你同時掛了好幾件衣服在上面,繩子一但受重力而彎曲,所有的衣服都置中貼在一起了,根本乾不了。

第三,如果你是住在好一點的飯店,坦白講,越豪華的飯店越會想方法賺你的錢。站在黑心老闆的角度,我當然希望房客都送洗衣物啊!幹嘛自己DIY自己晾呢?取消掉洗衣繩,讓你找不到地方掛,就讓飯店洗吧!

第四,就算檔次沒那麼高的飯店,現在也提供「免費的」洗衣服務(通常會有一台公用的洗衣機,比如賽咪去住過的台中Chase旅店或是台南老爺行旅就有),洗脫烘三合一,何必還要曬衣服呢?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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